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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规则及安全规则

来源: 时间:2012-10-18 12:51:18 作者: 点击:

药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规则及安全规则

 

     为保证教学质量及师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1、实验前必须预习, 明确实验目的, 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

     2、实验时必须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实验室。

     3、第一次进入实验室必须注意学习学院制定的安全规则及本室制定的实验室规则等。应在教师指导下学会灭火器的使用。

     4、实验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特别是使用易燃、

易爆、有毒药品时, 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仔细观察, 准确记录实验现象和结果。

     5、爱护公物,节约使用药品、水、电和物品。公用仪器、药品和物品不得拿到自己的实验台上。

     6、取用试剂时要求按规定取用,用后随手盖好瓶塞,切不可错盖瓶塞。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用剩的药品应交还给老师。

     7、实验中,保持实验室、实验台的整洁, 废纸、火柴梗等杂物用烧杯装放, 实验结束后倒入垃圾筐中,严禁乱丢。废液统一倒入废液桶中,不可倒入水槽,有毒气体的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

     8、使用仪器设备须首先掌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安装检查合格后方可接通电源。注意使用完毕后,断电及仪器的规范收理,并作使用登记,请教师验收。

     9、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水、电一经使用完毕,就立即关闭。

    10、加热试管内液体时,不能对着自己和他人。火源远离易燃物品。不要俯视加热的液体。  

    11、如遇意外事故, 应立即报告教师, 并采取相应措施。

    12、实验结束时,把所用的仪器洗净后放入柜内,如有损坏,须办理补领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13、离开实验室前,由值日生打扫实验室卫生,按教师指导处理好废品, 并关好水、电、门、窗,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以上各条,望各位师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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