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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药学院‘优质一堂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9-22 15:40:55 作者: 点击:

关于印发“药学院‘优质一堂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药学院自开展“优质一堂课”活动以来,在广大老师们的积极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得到了学校领导及教务处的肯定和表扬。为继续推动及完善该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药学院“优质一堂课”实施管理办法。

 

               成都医学院药学院

                O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药学院“优质一堂课”实施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的提高,同时也为我院教师提供展示自我和相互学习的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经研究决定,在药学院开展“优质一堂课”的活动。为规范该项活动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实施管理办法。

一申报:“优质一堂课”以每学期为单位,自愿报名为原则进行组织。每学期开学后前三周为申报时间,申报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各教研室原则上至少有一名老师参加该项活动,多者不限。教研室主任按照药学院统一制定的“优质一堂课审批表” 审核签字后连同教师授课教案、课堂设计方案一并交由药学院教学委员会。申报老师在设计授课方法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完成:

1、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形成性评价”等教学要求。

2、三节课讲授的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二节课时间,预留约一节课时间安排学生互动。

3、设计某种教学方法,如引导式、提问式或交互式。

4、课前有提问,课后留有思考题或作业。

5、其它有值得推广意义的教学方法。

教学委员会将组织申报“优质一堂课”的老师统一进行一次说课,合格后才有参加“优质一堂课”的资格。学院将在活动开展前编排一个时间进度表,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如果遇到冲突的情况,经与授课教师协调后解决。

二实施:“优质一堂课”活动的开展在每学期第四周开始进行,讲课内容按照正常的教学内容实施,随堂上课,不占用其它时间。无课教师随堂听课,做好详细的听课记录,并做好签到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每位老师的听课记录和签到情况不得少于总体活动次数的三分之一。在“优质一堂课”实施过程中,由药学院教学督导专家、药学院老师和学生共同担任评委,评分标准采用老师和学生两种不同的评分表。

三管理:学院将根据听课老师及学生的反馈意见适时以简报的形式全院进行公布。在参与评分分值中,学生分值所占比例为60%。老师分值所占比例为40%,每学期活动结束后,由教学委员会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评选出前三名老师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优质一堂课”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办法同时废止。

       成都医学院药学院

        O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药学院“优质一堂课”审批表

教研室名称

授课老师

授课内容

授课时间

授课班级

授课地点

教研室主任意见:(写出具体的意见或建议)

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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